KXB18矿用本安型报警器(以下简称“报警器”) 适用于井下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斜巷、偏口、坡头、坡底、皮带巷、道岔、风门等场所,分站监测掘进工作面及其相关巷道里的甲烷浓度,当甲烷浓度达到报警值时,由分站发出信号作为报警器输入信号从而产生语音声光的报警信号。报警器也可与其它相关设备配套使用。
组成:报警器(由语音报警和光报警两部分独立组成,具有红色灯光警示、语音报警(选配人员标识卡读取报号功能),以提高矿井工作安全性。
组成:报警器(由语音报警和光报警两部分独立组成,具有红色灯光警示、语音报警(选配人员标识卡读取报号功能),以提高矿井工作安全性。
报警器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
· 环境温度:0℃~40℃;
· 湿度:≤98%;
· 大气压力:80 kPa~116 kPa;
·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;
· 煤矿井下,有瓦斯或煤尘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;
· 环境噪声不大于75dB(A)的场合。
报警器能承受的的贮运条件为:
· 高温:+60℃;
· 低温:-40℃;
· 湿度:≤98%;
· 振动:50m/s2;
· 冲击:500 m/s2。
● 主要技术指标
1 工作电压:DC 18V。
2 工作电流:≤550 mA。
3 信号制
a) 电平信号:输出高电平时应不小于3 V(负载电流为2 mA时),输出低电平时不大于0.5 V,高电平对应逻辑“1”;低电平对应逻辑“0”;
b) 电流信号:0 mA/5 mA,不大于0.3 mA对应逻辑“0”,不小于3 mA对应逻辑“1”;
C) 触点信号:常开触点信号,常闭触点信号。
4 传输电缆单芯截面积不小于1.5 mm2时,报警器到分站的信号传输距离应不小于2 km。
5 报警方式:语音报警与光报警。
6 光报警频率:光信号采用断续时间比为1:1,交替时间为0.5±0.1s的急促报警信号。
7 语音报警强度:≥ 85 dB(A)。
8 光报警强度:20 m处可见。
9 本安参数:Ui:19.5V Ii:1000mA Ci:0.4μF Li:0mH
附录A
(规范性附录)
A1:关联设备
序号 | 设备型号及名称 | 防爆证号 | 安标证号 |
1 | KDW0.7/18-J(原KHJ6.2)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电源继电器箱 | 2082891 | MAB080207 |
2 | KDW17矿用隔爆兼本安电源 | | MAA010003 |
3 | KDW28-18矿用隔爆兼本安不间断电源 | | MAA080025 |
4 | KDW1140/18D矿用隔爆兼本安电源继电器箱 | 320091088 | MAB100091 |
5 | KDW65隔爆兼本安型多路电源 | | MAA060010 |
A2:配接设备
序号 | 设备型号及名称 | 防爆证号 | 安标证号 |
1 | KJ70N-F1(原KHJ6.1)矿用分站 | 2084123 | MFC080100 |
2 | KJ70N-F(原KJF31.1)矿用本安型监控分站 | 2104071 | MFC070021 |
3 | KJ70-F(B)矿用本安型安全监控分站 | 320101136 | MFC100154 |
4 | KJ70-F(C)矿用本安型安全监控分站 | 320101134 | MFC100155 |
5 | KJF16B通用监控分站 | 2074023 | MFC070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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